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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鄉海清宮等七筆使用保安林地的解編案
2009
08/05
15:39
天眼日報記者
歐美惠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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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15:39
天眼日報記者 歐美惠 雲林縣 報導

針對四湖鄉海清宮等七筆使用保安林地的解編案,林務局長顏仁德昨(四)日邀集審查委員在四湖鄉海青宮名開解編審查會,立法委員張嘉郡向審查委員們懇託,期盼委員們能正視地方及鄉親們的痛若及需求,同意解編。

經與會人員的實地會勘及熱烈討論後,全部通過解編,附帶條件是沿海風力發電過多,是否會影響片生態,應詳予評估,另海清宮旁無人居住小屋須由公所證明有所有人後,再予解編。

針對包含四湖海清宮旁保安林地,林厝寮段4693、4694-1、4699地號之內,林厝寮段176、4699之內,三條崙3125地號之內及三條崙段665地號之內,三條崙段3125地號之內及三條崙段665地號之內,三條崙段657、658地號之內,箔子寮段827地號之內,箔子寮段830地號之內,箔子寮段831地號之內等七筆的解編案,立法委員張嘉郡及林務局長顏仁德昨會同解編審查會委員們進行實地會勘,並在海清宮會議室召開審查會。

張嘉郡指出,從實地會勘中可瞭解,這些保安林地的建地,已存在許久,早已非保安林地並為鄉親長期使用之事實,期盼審查委員們能體察民意,同意解編,讓鄉親得以善用土地資源,改善其居住品質。

林務局長顏仁德表示,本次擬解編區域計七處(13筆地號)面積不到零點八公頃,已無存置必要,其中七筆為公共設施地,五筆為民國82年7月21日前即存在的舊有建物,已無法恢復營林使用,林務局原則同意解編。經審查會討論後,全部同意解編,附帶條件是沿海風力發電過多,是否會影響生態,應詳予評佑,另海清宮旁無人居住小屋須由公所證明有所有人後,再予解編。

上傳時間:2009-08-0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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