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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汰換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設施及器具政府有補助
2009
08/06
19:24
天眼日報記者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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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19:24
天眼日報記者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好消息!5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照過來,只要接受縣市政府勞工安全衛生在地扎根計畫(又稱蒲公英計畫)輔導且符合補助條件者,即可獲得勞委會補助協助改善廠內設施及器具,保障勞工作業安全與健康。

根據「98年度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規定,補助項目包括防止感電、墜落、切割夾捲、火災爆炸或缺氧中毒等危害的安全衛生設施,例如漏電斷路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安全網、安全帶、捲揚式防墜器、防爆燈具、通風設備等20餘項,補助設施金額在1萬元以下者,可補助至8成,超過1萬元部分,則補助5成,且每件設施或器具補助至多2萬元,同一中小企業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可達4萬元。

勞委會為體貼中小企業,特別製作申請範本,凡符合補助資格的中小企業,請加快腳步向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林東川洽先生詢(03-8225377),或直接上網填寫申請http://www.sh168.org.tw/applyForService/applyRelief.aspx或逕洽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02-85902770)、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劉小姐(03-5836885轉110)詢問,申請期程到98年11月15日止,請把握良機。

上傳時間:2009-08-0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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