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國際人權日是人權兩公約在台灣施行滿四週年,近日社會各界紛紛提出檢討聲浪!13日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人權促進會於召開記者會公布「兩公約施行總檢討 各部會比一比」,結果出爐: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衛生福利部、勞委會等三機構稍有進步,其餘各部會皆無作為。尤美女立委表示,人權不是文字堆砌,這是每一個人的生命,台灣政府號稱人權治國,但是所有公務人員、執法者等皆不知人權是什麼!這種無知當守法,才是人權最大的悲哀,唯有成立國家級人權委員會啓動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才能人權大步走。
公督盟執行秘書施逸翔表示,行政院各部會派去法務部參加兩公約審查會議的公務員,層級是越來越低,根本沒有決策權,而真正有開始推動兩公約的僅有性別平等處、勞委會、內政部等少數部會少數人,行政院從頭至尾缺席法務部審查會,更加證明在位者不重視兩公約人權的落實推動,而且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在國際人權專家審查期間,還語出驚人道出「國際專家不瞭解台灣在地脈絡、法令,居住權不及於違法佔用戶。」做了最壞的示範。
現場有民間團體提問財政部對人權兩公約也沒有什麼具體的改善,明明兩公約及國際專家已經指出欠稅限制出境是限制人民遷徙自由、違反兩公約,可以直接修法廢除,然而財政部還說要找專家做研究報告,迴避問題核心,試圖混淆視聽。好不容易在民間團體的爭取下,財政部原本承諾十一月召開聽證會聽取民間團體及民眾的意見,沒想到最近發出來的公文,財政部不僅延到年底才召開,甚至改為沒有實質效力的公聽會,自己邀請學者,也不讓民間團體邀請專家加入,擺明又是在做做樣子,一切都是做假、欺騙民眾、欺騙民間團體。
台灣原住民國際訊息平民代表洪簡廷卉表示,聯合國到台灣進行二公約審查時,突顯出政府有四大問題,一、翻譯的問題:審查全程用英文,最後意見回饋也是英文,而法務部身為主辦單位,翻譯卻錯誤百出,提出的問題因為翻譯不好而錯誤百出,回應也錯誤百出,若政府連問題都沒有搞清楚,如何解決問題?如何落實二公約? 二、人權為本的問題:當她問政府,落實人權為本的方法為何?沒有任何一個部會回答的出來,這表示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單位能落實人權踏出第一步,更不用說做好人權! 三、研議變延議:參與人權會議的政府層級是越來越低,每次出席都回答會帶回去研議,結果都沒有消息,研議變延議。四、天賦人權:法律保障人權是基本的,政府落實保障人權也是基本的,所以政府就算是做到保障人權也只是60分,而不是100分。
尤美女立委表示,台灣二公約簽了4年,這4年來政府又做了什麼?第一、馬總統在做夢,他右手宣告人權治國、簽了3個公約及二公約國內法化,然而左手馬上打右手。第二、吳敦義在睡覺,他是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促進會召集人,而聯合國到台灣進行二公約審查,都是40多個民間人權團體努力的結果。第三、行政院長江宜樺裝死,他是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促進會召集人,人權會議開會報告時,行政院都完全缺席,而聯合國到台灣進行二公約審查結束,對台灣做出結論性建議時,他竟然說「國際專家不瞭解台灣在地脈絡、法令。居住權不及於違法佔用戶。」第四、南非薩克斯大法官正在台灣南部訪問,他表示基本人權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剝奪的,居住權力、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權,當這二個權力發生衝突時,是沒有一個權力可以凌駕另一個權力,國家政府也不能夠以所有權高於一切,而無所做為地透過法院判決,將原來住在這裡的人趕走,讓他們流離失所,取而代之,政府應採取緊急措施,讓這些人能有所安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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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 尤美女立委表示,人權不是文字堆砌,這是每一個人的生命,台灣政府號稱人權治國,但是所有公務人員、執法者等皆不知人權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