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莫拉克颱風肆虐重創南台灣,造成無數家庭陷入困境,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處長丘永台表示,為因應各界愛心捐款以及物資捐贈,特於花蓮縣社會福利館開闢物資收受點,並指派專人駐點接受各界物品捐贈事宜。
副縣長張志明表示,民國90年桃芝颱風在本縣光復鄉造成嚴重災情,當時本縣也接受社會各界的援助為發揮人飢已飢,人溺已溺精神,如果民眾想要捐款給受災縣市,可透過花蓮縣政府設立之郵政劃撥帳戶「花蓮縣社會救助金專戶」捐款,捐款用途為「莫拉克颱風救災專用款」,社會處即會依捐款人之意將款項轉發受災縣市;丘處長說,因為四面八方愛心踴躍捐贈物資,造成物資已超過受災縣市所需,此刻盼以捐助現金作為協助災民家園復健基金。
社會處指出,此次風災許多社會團體機構紛紛發起勸募活動,愛心善舉令人敬佩,但依據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勸募團體欲發起勸募活動需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辦理,未經許可又經制止不遵從者,將處以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之罰鍰;丘處長呼籲各界團體務必依法行事,以免造成誤會愛心變調;也盼社會大眾正值此時小心提防詐騙集團詐騙行為。
花蓮縣政府受理民眾捐款專戶?
戶名:花蓮縣社會救助金專戶
郵政劃撥帳號:06533981
物資收受地點:花蓮縣社福館(花蓮市文苑路12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電話:03-822517803-8239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