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國軍官兵違紀犯法,部長再三叮嚀單位主官(管)應力行嚴懲、嚴辦、嚴督導之權責,期能根絕不肖分子敗壞軍紀,同時也訓勉國軍各級幹部更應坐言起行,秉持「留優汰劣」的原則。不僅如此,總統也三令五申告誡全體國軍官兵要以黃埔建軍之精神為念,形塑軍人的風骨和不貪財、不怕死的精神與形象,端正軍風。正所謂有好的領導者,才有好的被領導者,塑造出公正、公平的良好工作環境,徹底摒除心存貪念的不良風氣,全心全力專注本務與整飭風紀,確保清廉肅貪之形象。
此外,全體官兵應以貪為恥、以廉為榮,務實守法守紀的崇高氣節,展現效忠國家,愛戴人民的信念,共同發揚國軍光榮的傳統,方能保國衛民,安定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