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德正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一案,是否要羈押,在春節期間上演一齣司法鬧劇,台北地院和高等法院春節期間五度來回才確定免押。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法院應在最短時間內釐清,提早確定是否羈押,「無必要的發回,一次都不該發回」,否則司法難取信於民。法務部長羅瑩雪也呼籲高院要有自為裁定的勇氣,多次反覆發回審理確實會讓外界觀感不佳。
而司改會進一步指出高院法官顯然認為張德正應受羈押。就程序而言,不斷對地方法院指指點點,又不敢具體負責,自為裁定,只能畏畏縮縮躲在背後下指導棋,不斷廢棄發回,浪費司法資源,也是一手造就迎接馬年「新春司法鬧劇」之推手。
學者專家指出,高等法院這種不敢負責任、不敢自為判決的陋習,在行政法院上更加嚴重,尤其是稅務訴訟上,民眾在行政法院、訴願會、稅捐機關之間被當成輪椅、人球推來推去、丟來丟去的情況,何止五度五關,窮極一生被司法絞肉機凌遲的大有人在。司法院長賴浩敏也應該杜絕這樣天天上演的司法鬧劇。
今年司法節前夕公布的「2013年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五十萬人認為行政法院沒用,納稅人跟稅務機關打官司,勝訴率不到一成,且不管輸贏,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經常是交由原稅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因為行政法院法官不作終局判決,造成萬年稅單,導致納稅人不斷重複提行政救濟,徒勞無功等同凌虐納稅人。學者主張廢行政法院,回歸普通法院,設專業財稅法庭。
學者專家指出,法官養成教育缺乏稅法領域,導致行政法院法官不懂稅法,許多訓練課程找國稅局人員來上課,「以吏為師」不但自我矮化法院的位階,也忘記了法院實際上應該站在人民與公部門對等的角度公允判決,喪失中立客觀立場。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就曾指出,法官的觀念要改變,要清楚司法是為人民而存在,不是為了稅務機關豐沛國家財政而存在,他呼籲,勢必要有一個專業的三方進來,彌補法官財稅專業的不足,才能讓法官比較敢做終局判決,避免稅捐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再重啟稅單,讓人民陷入不死稅單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