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領受國家俸祿,無論擔任何種職務,都要盡其在我,不可汲汲營營想賺錢發財;須知,現行職業軍人薪資待遇已可滿足家庭小康,退撫制度亦屬完善,倘因個人私慾貪念,貪贓枉法,琅璫入獄,致家庭生計陷入困頓,累及家人子女,失去退撫保障,豈非得不償失。國軍官兵應知福惜福,袪除一己之私,拒絕「財」、「色」誘惑,保障個人事業前途與家庭幸福,維護國軍整體軍譽形象。
近期少數幹部因品德敗壞,違法瀆職,引起社會輿論指摘及國人側目,檢討肇因,多係受外界奢靡物慾誘惑、意志不堅及不安本務使然,除當事人接受法律嚴厲制裁、自毀前程外,對國軍整體形象亦造成莫大的損害,因此,為維部隊廉能風尚,唯有做到「慎獨存誠自律,摒除私慾貪念」、「落實法紀教育,有效肅貪防弊」及「貫徹依法行政,防範公款濫用」方可阻斷與民間廠商不法勾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