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臺中縣都市計畫市場用地開發效益,縣府擬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徵求民間機構以BOT方式,辦理縣轄內具辦理BOT條件之公有市場之投資、興建及經營,經初步評估,目前有大里市市6用地及豐原市市6用地兩處公有市場用地具有BOT開發經營之潛力,建設處將進一步辦理可行性評估。
建設處指出,因應民眾消費習慣的改變,地理條件及交通條件優良之市場用地開發經營模式,已逐漸朝多目標方向規劃,但因投資金額龐大,採BOT模式經營成為主管機關鼓勵及推動的開發模式。
為促進臺中縣公共設施開發,提升民眾生活品質,活絡臺中縣商機,以促進地方的發展,縣府擬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徵求民間機構以BOT方式,辦理縣轄內具辦理BOT條件之公有市場之投資、興建及經營,而經初步檢視臺中縣公有市場用地後,發現具有優良客觀條件,可以BOT模式辦理潛力的公有市場用地共有兩處,分別為大里市市6用地及豐原市市6用地。
建設處表示,大里市市6用地位置座落於大里市大仁段346地號,面積二千九百七十平方公尺,主要面臨永隆路、永隆七街及永隆六街,地緣接近臺63線中投公路及省道臺3線,交通方便且形狀方正,又鄰近一千八百坪的公有停車場,若合併規劃將對投資者更具吸引力。
豐原市市6用地座落於豐原市成功段193地號,面積有二萬一千八百三十八平方公尺,面臨大環西路(豐原大道)、一心路及西勢一街。地緣接近中正路及豐原交流道,交通方便且形狀方正,地下室已闢建為停車場,有六百二十二個車位,鄰近住宅區已逐漸開發,可望形成人潮集中之社區。
建設處表示,大里市市6用地將於明年年底契約屆滿,按前期作業所需時間,已可開始進行可行性評估,惟該處與國光路上大買家量飯店僅距離八百公尺,主要服務腹地包括臺中市南區、大里市及霧峰鄉,是否具正面財政效益,建請委由專業規劃團隊評估。
豐原市市6用地現登記管理機關為豐原市公所,該所正依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傳統零售市場更新改善計畫,向行政院爭取補助中,惟中央相關主管機關考量全國許多公共設施開發後閒置,傾向僅補助興建一層且分期擴大規模方式補助,因此豐原市公所爭取補助若未果,該市場將隨縣市合併,管理權歸合併之機關,因其優勢條件,該案曾於九十五年委託專業規劃團隊評估BOT之可行性,屆時該計畫將可重新啟動,推動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