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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如虎口,最容易出事的是交岔路口,其中最易肇事的屬左轉車輛;特別是在多車道且交通頻繁的路口,對於騎機車或腳踏車而想要左轉的人,都是項考驗!高雄市區103年1-7月份取締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違規共24,617件,較102年同期增加7,290件(增加42%),顯示大部分機車騎士對於設有兩段左轉標誌的路口,應遵照交通號誌的觀念還有待加強。機慢車輛二段左轉標誌,是用來告示左轉的機車慢車駕駛人,應遵照交通號誌的指示,在燈號顯示直行時(如綠燈),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的待轉區(方型標線內)等待左轉,等橫向的號誌顯示直行時,再繼續行駛,完成兩段式左轉。高雄區監理所自用車裁罰課課長黃嘉種指出,機車駕駛人行經設有二段式左轉標誌之路口,如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者,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處罰新台幣600~1800元。但如果行經未設有二段式左轉標誌路口,而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雖無處以罰鍰之規定,如發生交通事故(實害行為)則違反路權優先及信賴保護等原則(轉彎車未依規定讓直行車先行,侵害直行車之路權),仍可構成肇事主因並且必須負起所有肇責(含刑事、民事、行政等責任)。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各位騎機慢車的駕駛人如果想每次都能從容不迫、平平安安的左轉通過交通繁雜的路口,無論有無設置兩段式左轉標誌,左轉時分成兩段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