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水分攤用戶常年無故每二個月即需遭強制負擔「分攤副表度數水費」,請問台水收費系統要到那一年代才能改善
一、公共用水分攤用戶常年無故每二個月即需遭強制負擔「分攤副表度數水費」
https://www6.water.gov.tw/ch2/05exchange/02-main.asp?bull_id=14047
社區並無公用水龍頭,但社區20戶住家,每二個月卻須負擔「分攤水費」
******************************************
二、 依據本公司營業章程第28條規定:「通過總水量計之示度超過各用戶水量計示度之和時,差額水量由各戶平均分擔。」。貴社區總分表會產生差額分攤度數,可能為總表至各分表間之用戶內線漏水,或存在有效無計費水量未單獨裝表計費,致其度數計入總表分攤給各分表;建議貴社區速覓合格水電承裝商檢測(總表後)用戶內線是否有上述情形。
三、 有關能否將總表拆除,各分表變更為獨立表乙節,本處歉難配合辦理。貴社區住戶若不願意分攤差額度數,請向本處台南服務所提出申請,將總分表差額單獨開立水單由貴社區「管理委員會」繳費。
四、近期有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號轄區礙於總公司收費系統無法另以
管委會名譽出帳,造成科技時代竟然發生在國營事業的收費系統,真是讓人訝異。
原載於天眼日報e全球新聞網: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09985419353031&id=100010247567677載火大民怨新聞網: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44644
全球網路新聞網: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769152940574354/permalink/8326333742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