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110通聯記錄
案發處
您於2021/06/21 14:03:46反映內容如下:
案件編號:11006210200緣前案為詢問桃園市政防疫通報與警政業務1、請桃園市盡速使用科技產物110視訊報案,方便民眾報案,以視訊+GPS的訊息傳送警方受理,每次報案警方都無法快速知悉案發現場地址,一定要報門牌xx號警方才聽得懂很是遺憾。科技時代110警政GPS視訊報案,仍無法在新六都桃園市轄區應用,讓人遺憾。
2、防疫期間在室外仍有群聚抽菸人士不戴口罩,該向那一個單位報案勸導改善,今天發現誇張行徑通報110處理,經通報二次逾30分鐘以上,仍未發現員警前來取締,讓民眾很是失望。
3、上情除了報警之外,是否還有更立即的方式可以通報處理?
4、社區、工廠、公司…等等人員聚集得場所,常見吸菸區人員聚集群聚,是否可以申請定時定點巡邏稽查?要如何申請員警排定巡邏區域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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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信箱回覆 tycgpetition@mail.tycg.gov.tw
週一 2021/6/28 上午 12:21
回覆內容
有關台端詢問「防疫通報與警政業務」一案,經交由本府警察局處理說明如下:
(一)有關建置110視訊報案和GPS定位:本局目前已建置「110電話及視訊報案APP」2套系統,可藉由WIFI連網設備,以視訊方式,即時回傳民眾報案現場影像,同時利用文字對談方式輔助民眾與受理報案員警雙向資訊傳遞;另透過民眾普遍使用智慧型手機標準內建的GPS定位系統,得知報案者所在位置,可協助警方正確快速通報最近警力到達現場處理。
(二)防疫期間,民眾於室外抽菸未佩戴口罩行為,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其主管機關為衛生單位,基於「行政一體」,警察機關亦會配合執行中央各項防疫措施;台端 如發上述未佩戴口罩情事,可撥打110報案,本中心受理員警將依規通報轄區分局派員前往稽查、取締。
(三)另有關防疫期間「社區、工廠、公司等處所,常見吸菸區人員群聚,是否可以申請員警定時、定點巡邏、稽查…。」一節,查防疫期間,本中心如受理類此群聚報案情事,除立即通報轄區分局前往處理外,並責成轄區分局,針對該處所列為加強稽查重點,以提升防疫作為。
(四)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 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陳 國 進 敬上
如您對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洽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承辦人:林礽政電話:03-33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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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信箱回覆不滿意再發文
視訊報案要用那一個APP軟體報案未敘明,尋問警員莫宰羊,真讓人傻眼。 提問2、透過110報案後,逾時30分鐘未見派員警到場,如何能改善服務水準?迴避未敘明。
6/21-09:55、10:22前後2次通報110取締,報案地點110新南路2段由西往東下南崁交流道陸橋,左轉往中油煉油廠方向右邊300公尺處圍牆上有人員群聚未戴口罩抽菸,逾時30分鐘後未見員警到場,110報案遭吃案,迴避不答覆,讓人憤怒,發布新聞稿紀錄警政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