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劣農藥.jpg
查獲製造.jpg
販賣偽劣農藥案.jpg
雲林地檢署查獲.jpg
雲林地檢署查獲製造.jpg
雲林地檢署查獲製造、販賣偽劣農藥案.jpg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指揮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彰化查緝隊、雲縣警察局虎尾分局、雲縣調查站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雲縣動植物防疫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民國111年5月2日執行查緝,同步搜索特定地下工廠、經銷倉庫及涉案農藥零售店等處所,查扣「克凡派(chlorfenapyr) (俗稱好時機) (殺蟲劑)」、「克蟲霸(因滅汀)(殺蟲劑)」等多種自製地下偽劣農藥成品、農藥原體、半成品等,總數共約6公噸,同時亦查獲大批非法農藥標籤、包裝材料及各式生產器械,其中疑似含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禁止輸入及製造,西元2026年將全面禁用的「陶斯松(Chlorpyrifos)(俗稱毒絲本)(殺蟲劑)」,待檢驗確認,全案將依違反農藥管理法偵辦。
海巡署雲林查緝隊副隊長 張財逢表示、專案小組搜索雲林縣崙背鄉、大埤鄉之地下工廠、農藥行後,將經營之被告黃姓(男、50年次)、李姓父子(男、49年次、77年次)等3人帶回偵訊,並查扣「克凡派」、疑似「陶斯松」等多種自製地下偽劣農藥成品、農藥原體、半成品等,總數共約6公噸,同時查獲大批非法農藥標籤、包裝材料及各式生產器械,被告將上開偽劣農藥分別置放在地下工廠與對外銷售之農藥行,公然置換合法農藥之標籤對外銷售,使農民誤信所買賣、使用之農藥為合法進口農藥,而以高於市價購買使用,被告因此獲取暴利,以現場緝獲的「因滅汀」為基準,每公升成品新臺幣2000元計算,粗估獲利高達1800萬元,檢察官訊後認渠等涉嫌違反農業管理法、詐欺、虛偽標記等罪嫌涉嫌重大,被告均坦承犯行,且承諾繳交犯罪所得,因此訊後均請回。
雲林縣為我國主要農產品之生產地,不法業者為求暴利,私自製造毒性難測之偽劣農藥,傷害自然環境及國人健康,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如違法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偽農藥,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百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另販賣或意圖販賣陳列、儲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為提升農藥使用安全,減少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農委會已實施農藥購買實名制,農民應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買農藥,不要購買禁用、標示不清或來源不明的農藥未經國內標準檢驗之偽劣農藥,
檢察長洪家原呼籲,此等偽劣農藥一旦流入市面,將嚴重危及國人健康,殘留農藥也會對自然生態環境系統及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影響,民眾若發現有偽劣農藥或禁用農藥於市面流通、使用,請盡速向相關單位檢舉嚴正執法,避免此等農藥危害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