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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苗地區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掛牌納管,在監理機關、警察機關與地方政府勞工單位及各工業區中心合作之下,民眾微電車掛牌數量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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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區監理所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原稱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公路總局為鼓勵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主儘速申領牌照,凡於今(112)年12月31日前掛牌者,均可免繳牌照規費450元,籲請車主把握優惠時間辦理。特別提醒,如未依規定領牌行駛者,可處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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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民眾了解車輛領用牌照的重要性,並加強宣導免規費優惠措施,新竹區監理所會同新竹縣警察局交通隊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經常出入路段實施路邊稽查,針對仍懸掛「電動自行車」牌尚未換領微電車車牌之慢車加強宣導,同時對違規改裝或拼裝之車輛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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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有任何申請領牌疑問,歡迎至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服務專區查詢(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