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仍有少數官兵違反嚴禁酒後駕車規定,導致交通意外,不僅造成雙方家庭傷痛,亦有損國軍形象,各級幹部應對於酒後駕車懲處及防處作為,務須列為經常宣傳事項,採行為誘導方式,使酒後不開車成為官兵自律自發行為,防範未然,維護國軍戰力與形象。
酒駕不僅刑罰甚重,一但肇事,對肇事者及受害者均將造成難以彌補之傷害,須知「安全無假期」,現階段戰訓本務工作仍有待各級部隊持續提昇精進之際,全體官兵時不應酒駕損及整體戰力,更不應為了逞個人一時之快而導致團體的榮譽蒙羞,因此,惟有全體官兵身體力行「嚴禁酒駕」的鐵律,才能維持部隊完整的戰力,確為國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