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盧姓電腦技師開著300多萬進口名牌車,潛入苗栗市某房仲公司,將電腦設備偷竊一空,經警方依監視器循線查獲送辦,苗栗地方法院10日依竊盜罪嫌,判處盧男1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40歲的盧姓男電腦技師有竊盜及懲治盜匪條例等前科,涉嫌在今年4月間,開著價值300多萬的進口名車,到苗栗市一家仲介公司行竊,撬壞後門窗戶潛入,將5部電腦主機、螢幕、數位相機等電腦設備全部偷走。
經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竊案發生傍晚,盧男駕駛進口轎車在附近徘徊,形跡可疑;晚間10時再開車到後門伺機下手,待夜深人靜時,盧男持器具撬壞窗戶潛入,並從容地以推車,分多趟偷出電腦器材,搬上車。
警方循線找到車主盧男,並於5月間搜索盧男桃園住處,搜出電腦贓物,警方調閱比對大樓監視器影像發現,盧男在竊案當晚確實以推車將一批電腦設備搬入家中,證據確鑿,將盧男移送法辦。
地院以盧男涉嫌攜帶兇器竊盜、毀越安全設備及累犯等理由,依加重竊盜罪嫌判處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