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恐怖」,但通常錯誤的政策就是建立在貪污之下。縱觀歷史數千年,每個朝代都會出現貪官污吏,輕者擾亂地方秩序,重者喪權褥國。主政者權利在握時往往忘卻服務的初衷,加上政商關係的複雜牽扯,利益就超越了良心,蒙蔽了雙眼,做出不以民意為依歸的政策,不僅無法改善人們的生活,甚至造成各種無法彌補的傷痛。
現在的公共建設預算動輒上億元,工程不僅浩大也攸關全民的權益,但政府如果沒有做好自身的把關,放任廠商隨意變更設計或是替換材料,省下來的部份放入私人的口袋,一層層的回扣最後造就豆腐渣工程。不符合設計的工程換來的是各式各樣的意外,死傷的都是無辜的人民,且政府還需負擔國賠的控訴,換來貪污的形象。而這應該不是我們所期望的社會。
貪污的政府也代表人們需要負擔更多的稅賦,政府才能完成原本應該完成的建設,對於國家的發展都是受限制的。且會讓政府傾向有條件的控制市場經濟,獨占或特權者將可以享有更佳的競爭條件,且司法判決也會受貪汙影響,散失了公平性,造就人心以自我利益為出發,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社會病態。
全世界各國都以打擊貪污為目標,但似乎亞洲國家視貪污為人之常情,認為送禮可以讓事情更容易、順利,但殊不知這不止浪費還可能更沒效率。清廉的政府不需要任何多餘的報酬就能使建設順利完成,但貪污的政府卻要收取各種利益才願意替人民做事,更有甚者貪污後還不做事,這種國家的競爭力自然比不上其他國家,人民生活就更加的困苦,惡性循環的後果又是苦了人民。
大家都希望政府清廉又有能力,但這似乎也在告訴我們,不能姑息養奸。而且要以身作則,不因善小而不為;不因惡小而為之。大家都能夠用這種心態服務人群,政府的效能與清廉就能更加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