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防為當前國防施政重點,目的在發揮整體國力,維護國家安全,並將軍事國防提升到全民國防層次,使國防事務不再被界定為純軍事性質。由於國防事權範圍的擴大,使參與成員廣及社會各層面,為確保「全民國防」整體機制的運作順利,國防部自八十九年起陸續完成「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等相關法案之立法,為國防法制化與全民國防奠定了基石。未來更將依國防政策需要及前瞻未來建軍需求,積極檢討不合時宜之法規,使建軍備戰工作能夠與時俱進,並確實做到依法行政之要求,以建構現代化、專業化之國防體制,提高國防行政效率。
要落實「全民國防」的施政理念,因為有了「三安」,能夠積極的保障官兵權益,提升官兵福利,重視軍中人權,國軍官兵就能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克盡職責,眷屬亦能因而放心,更可凝聚全民對國軍的認同與支持,國軍建軍政策與目標也就更能貫徹落實。
國軍各部隊及媒體應宣導歷年救災成效,並對救災時國軍重點投入所獲致的成果。同時就指揮得宜與官兵潛能、戰力的發揮等面向,擴大宣揚國軍戰備整備的能力,使救災意義得以闡揚,以建立「全方位」、「全民參與」、「全民信賴」的國防戰力,鞏固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