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八十一年三月八日起「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至今,政府一直積極推動兩性平權、致力創造兩性和諧的環境,可謂不遺餘力。早在立法前,國軍就已針對女性軍、士官與文職人員,依兩性平權的原則,在女性工作保障、升遷發展等權益福祉上,均做出具性別觀點的規範與調整,使軍中男、女性平等競爭。近年來,也有女性軍、士官的卓越能力受到長官肯定,不但先後晉升了女性將領,在戰鬥部隊亦有女性幹部擔任重要職務,更隨著部隊人性化、合理化的管理模式日臻健全,為營造女性軍職人員公平、安全的工作環境,更訂定「國軍兩性營規管理法」,使軍中人員皆能遵守兩性相處之規範,防止和杜絕性侵害和性騷擾事件。
在兩性營規管理規範,國防部也持續要求,長官與部屬間應以軍中倫理、軍人禮節等規範為依據,觀念上男女均平等,行為須保持性別區分,嚴禁假借職務之權勢,要求從事非公務以外之不當活動。且隸屬關係之異性長官、部屬間交往,應嚴守公私分際;具長官身分者,不得以職權之便,巧立名目邀約、強迫或刻意安排應酬飲(陪)酒情事。無論於營內、外,均不得有親密行為。
國軍在兩性平權的理念與實務上不斷精進,吸引許多優秀女性同胞加入國軍行列,能有效提升國軍部隊素質及活力,更加彰顯現代化國軍人力特質,致力兩性平權、推展性別主流化的卓越成果。這些具體成果,就顯示出國軍部隊在營造並落實兩性平等與機會公平上的努力。將兩性平權觀念普及至國軍各部隊,形塑優良風氣,落實於戰備訓練中,更值得國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