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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酒駕等於失業
2010
06/06
09:10
現役軍人
李峻宇
台東縣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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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6 09:10
現役軍人 李峻宇 台東縣 撰稿

近日來,電視、報紙上酒後駕車事件層出不窮?當大腦被酒精麻痺了,輕則花幾個小錢修修車就好;重則要造成幾個家庭的破碎。

對於軍人來說“酒駕”是最大的忌諱。軍事刑法本來就重於一般刑法,“禁閉”祇會延長義務役的役期而已,對於志願役官兵們應更為警惕,否則為了那一點計程車錢,

而遭檢討不適服現役辦理退伍,再加上刑事責任,這不是陪了夫人又折兵嗎?

所謂「軍以戰為主,戰以勝為先」,世界各國建立軍隊的目的,就是希望能確保國家安全,而國軍確保戰力,長期以來始終不忘嚴格要求軍紀;

軍隊是一支講求紀律的武裝團體,不容許官兵的品德、操守出現問題,也絕對嚴禁官兵違反軍紀、破壞軍譽。

事在人為,為的是成就而不是違紀,現在國家提高酒駕罰責,目的就是希望各級幹部與每位官兵應杜絕酒駕嚴肅軍紀,千萬不能抱持僥倖的心態,

要以嚴謹的態度自我警惕,以有效落實風險管理觀念,防範酒後駕車違法犯紀事件的肇生,要成大事就要從自己做起,才能確保國軍成為愛民親民、有戰力的鋼鐵勁旅。

上傳時間:2010-06-06 09:1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峻宇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