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很熟的一句話不是嗎?
政府大力宣導就是有人想要抱著僥倖的心態.反正不一定會抓到我.有一就會有二接二連三就算你技術在好難免都會碰到鬼.這種僥倖心態要不得.再來只要酒後駕車被警察臨檢查獲,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以上,就算違法,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以上,未超過0.55毫克,未酒後駕車肇事者,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處罰1至6萬元.如果肇事者,降觸犯公共危險,酒測值超過0.55毫克以上,不僅會處罰1至6萬元之行政罰鍰,還會以刑事公共危險罪的官司得不償失.損人不利己.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再只是個口號!身體力行作個守法好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