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權協會於今年8月7日成立「台灣賦稅人權網」,截至八月底止,網站上舉辦的賦稅人權大調查湧入437671的選票,第一名是「稅務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得票超過9萬票。看到上述新聞讓我非常有感觸,太極門的稅務案件自今無法撤銷,就是很好的例子。
太極門的稅務案件起源於侯寬仁檢察官的濫權起訴,然而,太極門的刑事案件歷經司法院的三審皆判無罪,最高法院終於在96年7月13日宣判太極門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刑事案件歷經司法院10年7個月的嚴謹調查,耗費國家與人民無數的時間與心血,其結果應獲得行政機關的遵循,因為我們都知道我們的憲法是五權憲法,行政院的行政機關本來就要遵守司法院的司法判決。財政部國稅局就應該本於職責撤銷對太極門所開的違法稅單,解決太極門的稅務案件。
96年7月13日之後國稅局就是不願撤銷對太極門所開的違法稅單,仍然自我擴張行政權,自我認定太極門是補習班。補習班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的教育部,教育部已明明白白的說「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同樣在行政院之下的財政部國稅局卻充耳不聞,顯示國稅局的官員非常頑固,毫無法律觀念,怎有資格代表國家公正執行公務。
財政部國稅局的作為也令老百姓覺得很可笑,因為我們到底有幾個政府?財政部竟然可以不理教育部的認定,行政院的財政部竟然可以不理司法院的判決,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
這一點小問題都無法解決,我們如何邁向建國百年,只會被開國先烈們恥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