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新工處為響應政府機關全面節能減碳政策,自97年逐步將舊式燈具全面汰換為高效率省電燈具,至98年4月上旬,辦公室內已全面更換完畢,每年可減碳約14噸,減少耗電量之成效顯著。
以往辦公室照明設備屬高耗電老舊之燈具,現每組燈具由120W全面改用84W高效率電子式新工處後,全年可省電約22,000度。此外,調整部分燈具位置及亮度,酌減走道不必要之燈具配置以減少用電量,營造一個既符合節約能源又適合辦公及市民洽公的照明環境。
該處自成立節能減碳執行檢查小組後,即積極執行各項節約計畫,除了更換省電燈具外,並對部分措施進行修正,包括每日午休關燈1小時並關閉閒置之用電器具或設備等措施。
節能減碳沒有特別的訣竅,把握省電重點,由用燈習慣及減少不必要照明用電與待機電力做起,「舉手之勞」也能創造意想不到的節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