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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2009
04/18
03:42
作者
黃麗淑
嘉義縣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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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8 03:42
作者 黃麗淑 嘉義縣 撰稿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每一次看到因為酒後駕車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總令人心痛不已,因為這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一件事,但卻很投機的在心裡想:應該不會這麼倒楣吧!往往就在這一念之間造成一個、甚或好幾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就此斷送,這是一件多麼不值得的事。根據研究,體重60公斤的人,喝下酒精濃度百分之五的啤酒960cc,呼氣酒測值就會達到每公升0.25毫克,在人的行為表現上開始出現肌肉不協調、言語不清的狀況,可見這時候身體已經不受腦袋控制了,如果再繼續喝下去,就會造成意識混亂、神智不清,甚至昏迷的狀況,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怎還能再輕易開車上路呢?

所以多給自己以及身邊已經喝了酒的朋友一個提醒,酒後駕車所造成的傷害不只是自己,更會影響到身邊你最愛的人,甚或是無辜的陌生人,所以當你喝了酒之後,怎能不多想一想?千萬不要做出讓自己遺憾終身的事來。

嘉義黃麗淑

上傳時間:2009-04-18 03:4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麗淑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