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特」適法性經法界人事查證,依法有據合乎法律程序,確定無抵觸任何法律問題,因此沒有薪資補償問題。倘若「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條例草案」立法通過,全數補償需要將近新台幣兩千億,每位國人需要支出新台幣八千元,甚至引起海、空軍要求比照補償,到時不僅兵役制度的公平性和穩定性出現質疑,國家財政也會遭受負擔,影響其它財政運作,造成全體人民的損失。
「陸一特」弟兄,對於當年建軍備戰和往後的國家安全與社會發展有不可抹滅的重大貢獻,國家給予高度肯定感謝,如今立委蔡同榮召集「陸一特」,說當兵三年法性有問題要求賠償,假如真的賠償問題可大了。「陸一特」召於法有據且正式公開抽籤,並不是隨意決定那些人要多服役一年,而當時抽籤到海、空軍的弟兄們是直接服役三年。政府對於各時期役男規定,會隨著國家安全、情勢、兵員種種考量之下,修正兵役法規,唯有役男依法服,才能確保與維護兵役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