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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吶前屏東地檢署指揮恆春警方、海巡署、憲兵隊等三軍大掃蕩槍毒 淨化治安環境
2011
04/01
21:0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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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21:03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春吶前屏東地檢署指揮恆春警方、海巡署、憲兵隊等三軍大掃蕩槍毒淨化治安環境

屏東地檢署、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東港分局、屏東憲兵隊,海巡機關在墾丁春天音樂季前給販毒、吸毒者一個下馬威!在春天音樂季前發動一波肅槍、掃毒專案行動,遏止毒品犯罪侵入恆春分局。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於去(99)年底接獲屏東地區有一個勢力龐大販毒集團的線報,集團內有數人擁槍自重,販毒範圍橫跨高雄市、屏東縣二縣市,藉販毒牟取不正利益,還想趁春天音樂季期間大撈一筆。集團成員為防止有人黑吃黑,並有人購槍自保防身,嚴重戕害社會治安,便立即報請屏東地檢署劉志文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開始布線偵查,經過數月的跟監、埋伏,蒐集不法事證後,近日見時機成熟,於3月29、30日由恆春警察分局會同東港分局、屏東憲兵隊,海巡機關,分別至高雄市、屏東縣10個鄉鎮市發動同步搜索、拘提,計查獲手槍2把、子彈17發,販毒嫌犯7名,吸毒嫌犯8名,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65.4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15公克,販售毒品所得6萬1千9百元,電子磅秤6具,研磨機1台,保險箱1具,毒品吸食器20組,注射針筒3支,酒精燈6組,分裝毒品夾鏈袋54包,成果豐碩。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該集團關鍵人物是1名綽號「妹仔」的馮姓女子(30歲,屏東市人)她先向毒品上游邱姓男子購得毒品後,利用綿密的販毒網路將毒品分銷予數名下游,再由下游轉賣或吸食,每月賺取暴利數十萬元,馮女被捕時就是提著她的名牌包放置毒品,被捕後還頻頻詢問她的名牌包什麼時候可以拿回來,渾然不知她即將面臨重刑追訴。

其中一對李姓(35歲,麟洛鄉人)、許姓(23歲,麟洛鄉人)販毒情侶檔被警方查獲時,許女情急之下還將分裝毒品用的小型電子磅秤塞進緊身褲內意圖躲避查緝,卻因塞進褲子後肚子鼓鼓的,還是被眼尖的查緝幹員發現,另在其住處發現李嫌為保存毒品、電子磅秤及販毒所得,還購置保險箱存放,但也被查緝員警一一起出。

專案人員另前往高雄市大寮區拘提蔡姓(33歲,東港鎮人)及許姓(37歲,林邊鄉人)夫妻檔,該夫妻檔在集團內與馮女共同販賣毒品並擁槍自重,幹員於30日中午12時許持拘票及搜索票在蔡嫌家門口守株待兔,果於30日中午12時許見蔡嫌駕車載許嫌返回租屋處,幹員見機不可失,立即以偵防車堵住蔡嫌退路,蔡嫌發現情況不對,為逃避追緝,竟駕駛車輛前後衝撞,先向前衝撞房屋鐵門取得空間後,再向後衝撞警方偵防車,意圖殺出一條血路,恆春分局偵查隊幹員仍死命用偵防車將嫌犯車輛堵住,並跳下車喝令嫌犯開車門,嫌犯仍鎖上車門負傴頑抗,又見無法駕駛車輛脫身,許女欲打開右前車門從門縫中竄出,員警趁隙鑽入右前座控制鑰匙並將車門打開,將蔡姓嫌犯拉住後,施以擒拿術壓制才順利逮捕,整個過程過程宛如電影情節一樣驚險。經搜索果然在蔡嫌車上及許嫌身上的背包查獲德製毛瑟公司9釐米手槍1把,子彈17發,空氣手槍1把,鋼珠彈1包,及已分裝完畢待售的海洛因17包,安非他命9包,販售毒品所得現金4萬3千6百元等物品。

恆春警察分局分局長許頌嘉表示,部分不法人士想趁春天音樂季期間販售毒品牟取不正利益,此舉不但戕害民眾身心,更會造成治安敗壞,因此恆春警察分局才會特別利用春吶前發動一波掃毒、肅槍行動,期能淨化治安環境,防杜毒品入侵,維護恆春地區觀光、生活品質。

上傳時間:2011-04-0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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