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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端,損人又害己
2011
08/05
15:55
現役軍人
張宏宇
花蓮縣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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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5 15:55
現役軍人 張宏宇 花蓮縣 撰稿

時值酷夏,許多人在休假期間會妥善地規劃假期,而在與親朋好友相聚時常常總不能免俗地飲酒。在國軍部隊中,各級長官透過各項集會等宣教時機敦敦教誨,提醒官兵們絕不可酒後駕車,更透過「陸海空軍懲罰法」的修訂強化了懲處規定,除依「刑懲併行」核予行政重懲外,同時也做各項叮嚀如「酒駕等同失業」、「酒駕接近死亡」、「酒駕要負賠償」、「酒精殘值影響安全」等等標語;因為酒駕不僅是傷害自己,它更可能波及兩個以上的家庭。

如果真的是在無法避免飲酒之時,先期做好規劃應當如何安全地返家之途徑、方法,是最重要的大原則及前提;而近期因應薑母鴨、燒酒雞等酒精添加物食品仍會造成被檢驗出酒測值且達開罰標準,一旦遭到糾舉,不僅負上行政懲處,甚至要走司法途徑;試想,如果現在自己就是肇事的主角、如果因為酒駕肇事而變相地殺害了某人、如果受害者正是自己的親友...這在人生留下的不僅是個污點,而是一個遺憾了。因此,必須時刻牢記在心─「酒駕肇事端,損人又害己」。

上傳時間:2011-08-05 15:5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張宏宇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