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棋祥議長主持第一審查會質詢,關心縣府資訊大樓司法案
南投縣政府資訊大樓2、3期工程在地方法院敗訴,要賠朝陽大學254萬元,宋懷琳議員在縣議會第一審查會單位報告中提出質詢,縣政府為何打輸官司?主持會議的吳棋祥議長表示?心,縣議會資訊大樓專案小組召集人陳淑惠也積極了解中。
宋懷琳議員指出,資訊大樓本是九二一地震災後的縣府臨時辦公室,本來就不符資訊大樓空間,做資訊大樓是浪費公帑;議會一直反對那個案子,認為電腦資訊日異月新,怎能一次就標3期,縣府卻執意執行,造成2、3期工程沒做又要賠朝陽科技大學2百多萬元。宋議員質問,資訊大樓案的官司怎麼會輸?
縣府計畫處長蘇瑞祥表示,3期原本委託朝陽設計監造,一期已完工付4百多萬元,2、3期工程則因公程會認為大學是研究單位不應接案而沒執行;他上任後正式解約,朝陽大學提出2、3期規劃費4百萬元;他認為,輸掉官司是法官以94年12月前縣長批示先行辦理招標事宜,認為既已上網招標就代表它2、3期規劃完成。但縣府2、3期未發包所以不該給錢,縣府會上訴。
宋議員接著質問,資訊大樓以後要怎麼走?包商有何意願來?她表示,資訊大樓空有名稱,內部資訊乏善可陳,建議政府推出一個觀光平台,讓學生來上網學習,希望計畫處多規劃設計新創意。
許素霞議員表示,資訊大樓閒著沒用,縣府卻有人不會用電腦,請縣府好好輔導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