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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再次呼籲民眾勿購買標示來路不明菸酒品
2009
05/13
22:34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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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22:34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為維護菸酒產銷秩序,保障消費安全,查緝私劣菸酒向為財政部與各地方政府之重點工作。花蓮縣政府財政處曹處長莉英指出近年來各縣市政府查獲案中,多次查獲不肖業者,常以含「正己烷」之工業用酒精還原後,作為製酒調合原料並逃漏酒稅,以謀取暴利,飲用含「正己烷」之酒品後影響民眾身體健康甚劇,縣府除將結合相關單位持續加強查緝不法外,也再次呼籲民眾為維護你我健康請勿購買標示來路不明菸酒品。

曹莉英表示含「正己烷」之酒品,係屬菸酒管理法第7條規定之「劣酒」,為法令所不准許,且「正己烷」並不是製酒過程中自然產生,完全是人工另外添加的。所謂正己烷是一種慢性神經毒,不慎飲用不會馬上有中毒反應,但是它會影響人體的運動神經、感覺神經。一旦中毒後漸會出現四肢麻木,萎縮病變,下肢尤其明顯,可能無法站立、不能走遠,上樓梯困難,上肢會有無力感。感覺神經受損會影響人體對溫度的感覺,冷熱感覺失調,太熱、太燙都可能感覺不到,一旦誤食正己烷,目前臨床上沒有任何解毒方式。

曹莉英強調此類含正己烷或其他變性劑之變性酒精蒸餾還原製酒之行為,屬產製劣酒之行為,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有其罰責規定,如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處以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依同法第49條第2項規定,並可對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該劣酒者,處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為維護你我健康,請全體縣民共同打擊不法。如發現有疑似不法菸酒或對菸酒管理法令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縣府菸酒檢舉專線(03)8232743。

對菸酒管理法有任何相關問題,也歡迎撥打03-8232743,或逕上財政部國庫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dnt.gov.tw)。

~花蓮縣政府關心您~

另有關花蓮縣政府98年4月21日會同相關單位查獲本轄製酒業者○○實業社產銷劣酒案,由於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有關分批送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酒研究所檢驗酒品,花蓮縣政府將以最速件將送驗結果函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官併案偵辦。

上傳時間:2009-05-13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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