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二分局偵查隊於15日破獲一起3人組成之竊盜集團,起獲多樣贓物,尤以腳踏車居多,全案依竊盜罪嫌偵辦。
嫌疑人洪0程、張0昇、陳0月(未到案)共組專偷自行車之竊盜犯罪集團,犯罪手法係由陳嫌在報紙上刊登「高價收購自行車」廣告,並由嫌疑人陳0月、張0昇提供犯罪工具T型板手、油壓鐵剪各1支予嫌疑人張0威(已入監),由張0威負責在市區下手行竊自行車,得手後張0威以行動電話撥打陳0月、張0昇聯絡,約定交付、收購贓車時間、地點,再由陳0月連絡洪0程,由洪嫌駕駛8*-5**1廂式自小客車作為交通運輸工具,到達約定地點收贓,收贓後載往鳳山市光遠路住處進行拆卸改裝,每次以1500-3000元價格收購,改裝後載往高雄市中華路俗稱「跳蚤市場」處,以2000-5000元不等價格販售,每部獲取1000元利潤。
另嫌犯張0威透過陳0月介紹認識張0昇後,於竊得自行車後則自行聯絡張永昇,由張0昇駕駛廂式自小客車約定見面收贓計7次,每次以新台幣2000-3000元不等價格,收購竊得自行車,再以新台幣3500-4000元不等價格,亦載往高雄市中華路俗稱「跳蚤市場」處販售牟利,每台獲取500元利潤,案經本分局跟監、蒐證,於98年5月14、15日持搜索票、拘提,當場在洪嫌鳳山市住處查獲洪嫌到案,並起獲自行車6台、自行車後燈26個、自行車擋泥板31個、置物袋6個、坐墊1個、變速器3組(6個)、鈴鐺3個、坐墊支柱1個、龍頭2個、手把牛角1組(2個)、手把套3個、置物籃1個、水壺架1個、碼表1個等物。
經詢據犯罪嫌疑人洪0程、張0昇2人,均坦承竊盜犯行情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