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接獲雲林縣調查站通報,雲林縣李有通君所製售之「菜脯」存放於水林鄉大溝村一處廢棄之養豬場內,98年5月18日上午10時該局配合雲林縣調查站於水林鄉大溝村9鄰大溝路160號李定國君所有之空豬舍處查獲10616箱(每箱12公斤)之「菜脯」,除抽驗2件檢體回該局檢驗外,其餘全數封存,待檢驗結果出爐,再行依法處理。
衛生局曾於97年11月抽驗李君所製售之「菜脯」,結果檢出甲醛,已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並封存李君5695箱(每箱12公斤)之「菜脯」,今日再次查獲李君大量之「菜脯」,如經驗出非法之添加物,會將本案移送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菜脯」時,最好選購合格食品廠所製作之產品,若是「菜脯」顏色過度白晢,或是有濃烈刺鼻之藥水味,可能使用過量漂白劑、防腐劑,為食用安全考量烹調蘿蔔乾前多次用水浸泡沖洗,以減少防腐劑及二氧化硫殘留,如此才能食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