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實達到污染者付費之公平原則,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執行轄區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對象清查作業,並針對應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對象進行輔導申報。而98年第1季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已於98年4月底截止,環保局發現多家乾洗業者及印刷業者未進行申報,故將於98年5月份起陸續以電話進行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通知及輔導。
依據申報統計資料顯示,小型洗衣店及影印店常忽略其本身也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管制對象,其中洗衣店之乾洗作業程序如使用石油系溶劑或四氯乙烯溶劑,影印店有凹、凸版印刷程序(包含油性及水性油墨)、孔版印刷程序、平版印刷程序及其他印刷相關程序或使用低污染性油墨者,因使用之溶劑及油墨皆為揮發性有機物逸散來源,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規定均為需要申報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對象;因此於本階段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先行以電話通知並教導業者填寫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書方式,以利業者後續申報作業。
環保局江局長世民表示,近期針對轄區內應申報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對象進行電話通知,但業者卻將此美意當成詐騙電話,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在此澄清,並歡迎有疑義之廠商打電話至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諮詢專線詢問確認。
本季將以傳真或郵寄方式提供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書給本階段新增應申報對象,爾後則會以公文寄送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書及繳費單。若對於空污費網路申報仍有疑問,則歡迎多多利用臺南縣環境保護局空污費諮詢專線06-6565863或06-6592872,另對通知電話有疑義也可撥打臺南縣環境保護局電話06-6572813分機215確認,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將提供最詳盡的說明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