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民所苦稻穀、雜糧運費補貼雙雙提高
物價高漲,嘉義縣各農會紛紛反映公糧收購運費補貼不足,希望可以提高補助,嘉義縣農會召集八鄉鎮農會總幹事開會討論,提出將稻穀運費由原來之0.2元增加至0.35元;而雜糧運費由原來之0.15元提高至0.3元,雖然中央補助款大幅縮水,嘉義縣縣長陳明文還是苦民所苦,允諾將動用第二預備金增加補助。
嘉義縣太保、水上、鹿草、朴子、六腳、新港、溪口、大林等八鄉鎮農會總幹事22日聚集太保農會討論公糧收購補助事宜,嘉義縣農會蔡總幹事炳坤表示,今年1期作稻穀即將收割,攸關農民權益之「公糧收購運費補貼」問題再度受到農民的重視,各地區農會紛紛接獲農民反映,最近1年以來農藥、肥料、電價、油價等物價波動很大,生產成本增加,公糧收購運費每公斤補貼0.2元有待增加,希望能向縣府反映爭取調高運費補貼。也有農民反映縣政府補貼的運費並無落實到農民。
太保農會總幹事黃榮利表示,每公斤運費實際支出,包含入倉費、搬運費、堆儲費、包裝費等約為0.35元,希望以車程距離最遠的工資補貼;朴子市農會總幹事黃純真則極力爭取雜糧收購運費補貼,目前每公斤0.15元應一併調整,以實際支出每公斤補貼0.3元。
嘉義縣陳縣長明文立即指示農業處概估所需經費,果若提高補助,農業處初估每年大約應支付2,350多萬元,但98年度僅編列972萬,尚不足約1,400萬元。陳明文考量近一年來肥料、農藥、電價、油價確實波動上漲幅度非常大,且體恤農民辛勞,立即裁示,公糧收購運費補貼依農會研商討論全額補助,不足經費約1,400萬元,則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
農業處表示,為落實補助到農民,農會在收到縣府撥款後應轉撥至農戶帳號內。未來公糧補助撥款方式必須農會與糧商均需造具繳交公糧(雜糧)農民印領清冊、繳交公糧(雜糧)農民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清冊及相關收據送縣政府簽撥。繳交糧商部分則依農民所屬鄉鎮別,由縣政府撥至農民轄屬農會分由該轄屬農會轉撥至農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