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國軍執行公務所必須嚴予遵循的圭臬,各級幹部及承辦人員均必須恪遵「適法裁量」、「服從命令」、「忠於職守」、「利益迴避」等原則,行事嚴守分際,處理公款尤須注意「公款法用」,絕不可存有「為達成任務,不擇手段」的錯誤觀念。
西哲有云,「我們不單要實踐公義,更必須讓公義彰顯人前」,身為中華民國國軍,如果不能清廉持志,又何以能確保國家安全,捍衛民眾福祉?因此國軍官兵必須從「心」做起,健全個人品德與操守,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嚴格貫徹防弊措施,如此才能塑造國軍成為「不敢貪」、「不能貪」、「不必貪」、「不願貪」的精實團隊。
東漢和帝時期,太尉楊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怒斥夜贈黃金的昌邑令王密,贏得一世清名,其後世子孫遂以「四知堂」的堂號為榮。國軍是國家的軍隊,是以保國衛民為己任,自當砥礪廉潔操守,以為國之干城。所謂「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因此國軍官兵均當深體「公、勤、廉、能」的道理,誠心善念,持志自省,以引領良善的社會風氣。
勤訓精練是軍人的本務,見利忘義是小人的行徑,身為國軍的一分子,不論是志願役官兵抑或是義務役弟兄,當我們穿上軍服的那一刻起,捍衛國家安全與民眾福祉的責任,就已經放在我們的肩頭,如果只知追求個人享樂,不懂得量入為出,臨財必然心起貪念,更不用提善盡軍人保國衛民的職責了。因此,我們平時就應做好理財規畫,省則當省,用則當用,知足常樂,端正品格,方能不負人民的付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