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民風裡,常會有喝酒要盡興的做法,因此往往在交際應酬裡,會不知不覺飲酒過量,而駕駛人容易輕忽酒精過量對開車的影響性,使得酒駕肇事層出不窮。
酒精會使人亢奮,並使駕駛人判斷力及反應力減弱,手腳協調不靈活,眼睛看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下,極會產生交通事故,可憐的是波及無辜慘遭橫禍。因此,酒後開車萬萬不可。
每年因交通違規,導致車禍日益嚴重,但每次卻還是看到無數的違規駕駛人,酒駕致人死傷案件層出不窮,內政部長李鴻源建議修法,將酒後駕車呼氣酒精含量由每公升○.二五毫克,降低為○.一五,朝向酒駕零容忍度。行政院更祭出「預防式羈押」,凡酒駕者「立即收押」,展現嚴辦酒駕決心。法務部經密集研討,取得從重從嚴量刑的共識,效果待檢驗。
98年迄今國軍士兵酗酒駕車案例,多為官兵休假期間貪圖一時享樂,呼朋引伴,深夜在外餐敘飲酒,漠視法紀營規,酗酒駕車肇禍,或是心存僥倖,自認可以躲避警方攔檢,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依舊難逃自食惡果命運。
國軍要求軍紀,軍紀是軍隊的命脈國軍要求軍紀,軍紀是軍隊的命脈,很重要的一環就是「酒駕」這一塊,探究營內、外軍風紀案件肇生的原因,在假日期間,營內事故源於幹部疏於要求,未按正常內部管理查察,或是對於可能肇生危安之徵候,輕忽大意所造成;營外方面,則因官兵缺乏軍紀約束,法紀觀念,往往聚餐飲酒歡樂後忘了自己是軍人身份,因而滋生事端。
因此,平日各級幹部對士兵需不斷加強宣導灌輸杜防酒駕觀念,對於休假人員,則由單位主官於休假前,召集休假人員實施離營宣教並再三叮嚀,告誡「快樂出門,平安回家」,絕不酒駕,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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