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開挖
廢棄物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在雲林縣四湖鄉,查獲黃○○、郭○○、林○○等涉嫌傾倒、回填廢棄物,並同步在莿桐鄉、臺西鄉、元長鄉等處分別查獲林○○、蘇○○、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全案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發現黃嫌涉嫌以合法領有廢棄物清運許可的環保公司,從事未經許可的廢棄物處理工作,黃嫌先向不特定之工廠收取廢棄物後,再將這些廢棄物帶回,由司機郭嫌任意傾卸、回填於事先挖掘林嫌之農地內(約 200立方米),嫌犯為掩人耳目,在堆滿廢棄物上方舖上一層土方,任由污水直接滲入土壤,嚴重破壞環境,警方在現場開挖時,現場飄散酸臭味及橡膠味,已經採樣送驗檢測,以釐清污染程度。
環保工作早已是社會最重要的課題,為了宣示打擊環保犯罪的決心,自100年度共計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22件52人;101年度起迄今更高達25件55人,這些廢棄物污染土地面積廣大,在查獲的案件中,發現許多廢棄物均是來自其他縣市卻在雲林縣傾倒,不肖業者以鄰為壑,損人利己,危害環境甚鉅。
雲林以農立縣,農地及魚塭為農民賴以維生之處,更是全部農漁產品主要來源,為維護雲林縣的好山好水,讓人們能永續經營這塊綠色大地,縣長蘇治芬一再責成雲林縣警察局王局長要強力打擊破壞污染環境的各種犯罪,建立環保公權力的威信,為有效遏止非法廢棄物入侵,除加強與檢調及司法機關協調聯繫共同打擊環保犯罪外,仍需民眾的全力配合,如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有可疑車輛或人員載運廢棄物任意棄置時,應立即向環保、警察單位報案。並呼籲業者遵守環保法規,勿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努力留給後代子孫藍天綠地青山淨水的美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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