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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政府農委會及防檢局積極輔導家禽販售及屠宰業者轉業
2009
06/16
12:18
天眼日報記者
黃震忠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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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6 12:18
天眼日報記者 黃震忠 台中市 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至明(99)年4月1日起,禁止攤販於傳統零售市場與臨時攤販集中場內屠宰雞、鴨及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輔導家禽屠宰業者,已陸續進行媒合政策,並提供小規模家禽屠宰場配置參考圖供業者參考,減緩業者面臨的衝擊及協助相關業者渡過產業轉型的階段,也為確保國產禽肉之衛生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購買禽肉(雞、鴨、鵝)時,請選購包裝上會貼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輔導興辦畜牧事業計畫暨申設家禽屠宰場,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電話:04-22857401;傳真:04-22853770;臺中市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動植物防疫檢疫大樓)設立服務平台,歡迎有意辦理興辦畜牧事業計畫暨申設家禽屠宰場業者多加。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為瞭解個別業者需求設計「家禽屠宰業者需求調查表」供業者填寫,並依業者實際之需求進行輔導。本縣家禽屠宰業者若需上述「家禽屠宰業者需求調查表」請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檢局網站(www.baphiq.gov.tw)之快速連結下載表單或至本府農業處畜產科索取(42007臺中縣豐原市陽明街36號),「家禽屠宰業者需求調查表」申請受理時間至98年7月20日止,本府彙整後將轉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檢局網站辦理後續事宜,如有任何問題,亦歡迎來電本府農業處畜產科(04-25265015)。

上傳時間:2009-06-1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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