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常年推行合理管教政策,在各級的努力下,當前雖鮮少發生不當管教情事,但仍無法完全杜絕。少部份因此,國防部律定各項管教措施,除了訓練官兵做好情緒管理,並嚴禁資深欺侮新進,培養團隊精神,建立部隊三信心。國軍幹部執行管教目的,旨在樹立恪遵法紀營規、生活規範,導正品行行為,培養團隊精神,強化國軍官兵三信心,做到意志、力量集中,強固軍人同生死、共患難之情操,徹底奉行命令。為避免不當管教事件再生,國防部就新訓、服役階段律定相關管教措施,使各級幹部落實合理管教,確維管教紀律。
在新訓階段管教措施部分,新兵入伍後應以輔導新兵適應軍中生活,消除恐懼心理為重點,按建制由班長指導新兵學習、做好生活照顧,使入伍新兵盡速適應部隊生活與訓練;若新兵犯錯,幹部應以輔導糾正方式代替處罰,以免造成新兵身心適應障礙。
此外,新兵到部後,幹部應盡速完成晤談,了解新兵個人疑難,對於不適應之新兵,依「國軍兵員徵補及退伍作業規定」,轉送軍醫院複檢,如體位不合標準者(乙等以上),應即依規定辦理驗退或病停,切勿因延誤造成怨懟。
另外,在服役階段管教措施部分,依規定新進人員報到三日內,單位應寄發家屬聯繫函,一個月內,連隊主官、管應盡早與家屬電話聯繫,爾後視服役狀況不定期聯繫,使家屬了解子弟在營狀況,消除疑慮,其中,幹部不得剋扣士官兵休假作為懲罰,惟對不服教導、刻意逃避訓練學習者,應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經單位主官核定後,給與適當之懲罰,以昭懲戒。幹部應恪遵「保持常態、掌握動態、防止變態」原則,每日早、晚點名察言觀色,以掌握動態,防止不合理管教、資深欺侮新進等違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