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找事做,是很多人讓自己過得不快樂的原因。為什麼喜歡這樣,因為我們氣不過,看不慣別人加諸在我們身上的動作,可是又不能改變對方,只好跟自己生悶氣。
這是一般人常有的現象,明知道生氣也沒用,卻又想不出更好的解決方法,只好自己氣自己氣自己。
對自己生氣無濟於事,只會有礙身體健康,因為對方並不知道,所以氣了也是白氣,不如當作沒有事情發生。
當然這些人沒有想到那群對他們冷落或態度不友善的人,在別處也可能做同樣的事,因為這些人習慣以外表來衡量對方。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當時心理一定感覺很不舒服。但換個角度來看,當我們不幸遇到這種情形時,其實不必生氣,應該表現心平氣和的樣子,用快樂的心情看待,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作家西那斯說:「不要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如果我們希望別人善待我們,我們必須先善待別人;同哩,為了自己的快樂而在造成別人的痛苦,別人也會如此對待你。
沒有人喜歡哭泣或頹喪,即使遇到不快樂的事,如果能保持坦蕩樂觀的態度,多一點體諒的心,就不會自尋苦惱。
我們有權選擇高興或難過,想快快樂樂地生活,就別把自己的喜怒哀樂操縱在別人手上。
基隆市後備指揮部紀亮宇上尉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