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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武裝衝突法
2009
06/26
11:21
作者
楊妮宜
台南市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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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11:21
作者 楊妮宜 台南市 撰稿

近年來,國軍積極致力於武裝衝突法的教育作為,以建立部隊官兵對武裝衝突法的基本認知與共識,由於目前世界各國普遍認可並遵循武裝衝突法相關規範,該法是以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為主要依據,藉由法律的約束力,我國自當有所遵循。

由於武裝衝突法對於作戰手段(特別是武器)和作戰方法(如軍事戰術)的限制,因而造成許多人的誤解,認為遵循武裝衝突法會妨礙用兵彈性,不利作戰任務達成。事實上,遵行武裝衝突法具有實質的軍事效益,包括:

一、可提高武裝部隊成員的士氣,維持良好紀律,發揮部隊戰力。

二、可以得到國際社會輿論及戰區民眾的支持,擴大己方戰爭面。

三、確保軍事行動的合法性及正當性,不至於引起反作用,有利於軍事任務的順利達成。

此外,簡言之,武裝衝突法就是降低戰事損害程度的戰時國際法,對於敵方違反武裝衝突法的行為,我方得在不違反武裝衝突法作戰規則前提下,給予敵方作戰打擊,促使其回到合法作戰的軌道上,並透過媒體向國際社會揭露敵方違反武裝衝突法的罪行,爭取政治上、道義上以及軍事上的支持,同時,也必須盡量收集以保存敵方違反武裝衝突法作戰規則的證據,為將來追究戰爭罪行最好準備。因此,國軍官兵必須建立對武裝衝突法的認知,在有效達成作戰任務前提下,遵守武裝衝突法對戰爭行為的規範,建立國軍正義之師的形象,使台澎防衛作戰行動能獲得國際輿論的支持。

上傳時間:2009-06-2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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