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結合慈善資源按月提供王家經濟扶助及籌措王姓學生就學期間之學雜費
清水鎮一名就讀醫專的王姓女學生,以「紫依舞蝶」筆名投訴,家人不是殘障就是車禍,只能靠爸爸做資源回收維生,卻因阿公不動產超過標準,無法列低收入戶乙案,縣長黃仲生相當關心此事,昨(二十四)日指派社會處救助科陳科長鴻楷與群愛慈善會葉理事長會員等親自王家關心,目前王家為中低收入戶,有兩人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每月8000元及身障者健保費補助等。
王家一等親不動產接近600萬已超過低收入260萬元標準,目前暫無法合列低收入戶,但王家主要負擔經濟者王姓女學生之父(58年次)靠做資源回收維生加上心臟又不好,生活清苦,未免因經濟困境影響王家基本生活,縣府社會處將協助結合慈善資源按月提供經濟扶助並協助籌措王姓學生就學期間之學雜費直到生活穩定為止
按目前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等。致無法列入低收入,但目前王家經濟確實不佳,為讓王家在春節期間生活無虞,縣府除給於溫馨快遞慰助金8000元外,另外也請慈善團體提供一批物資支應,未來將協助結合慈善資源按月提供經濟扶助及必要之物資,並協助籌措王姓學生就學期間之學雜費,以補因限於規定而無法列低收入之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