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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牽小手共同維護校園人權
2009
06/27
20:00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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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7 20:00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由於現今社會變遷下,常因失業、卡債、酗酒等等原因,導致父母親帶著子女同歸於盡,卻剝奪了孩子們的權利,也在1948年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為確保保護人權的義務,往往兒童及青少年對於「人權宣言」都頗為一知半解,藉此活動能進入部落校園建構教育知能,學校經常忽略學生們的權利,藉以學校本位為需求,檢視與學生權利相關之校規,將人權教育融入校園行動,創新及活化人權教育教學,提升學生的公民素養,從而意識到個人尊嚴及尊重他人的重要性,並透過研討觀摩及各校經驗交流,有效推廣人權教育,將人權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加強宣導校園人權理念,培養學生人權素養,進而改善學校人權狀況,學習面對衝突。

有鑑於此,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特地結合花蓮基督教女青年會於98年6月23日及6月25日在水璉國中、三棧國小舉辦「兒童及少年校園人權宣導活動」,活動中針對最近校園中常見之霸凌事件、人身安全與自我保護等議題進行宣導,藉由文字、圖片、問答等方式與孩子們進行互動,使其加深印象並瞭解到校園霸凌、性侵事件以及校園安全維護等相關議題,以及應如何在校園內保護自我安全及維護他人權益,活動過程孩子們踴躍提問題,例如:如果我有騎摩托車會犯甚麼法嗎?性侵害是甚麼?DNA又是甚麼?甚麼是色狼?,透過這些相關問題與回應,參與的學童逐漸瞭解兒童及少年人權以及自我保護的概念。

社會處婦幼科提醒,暑假即將到來,暑假期間父母親要多注意兒童安全,多一分小心,將可避免不幸事件發生。

上傳時間:2009-06-2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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