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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逾期檢驗被註銷牌照又行駛道路經查獲-罰很重!?
2013
03/25
19:43
府會記者
彭雪華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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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5 19:43
府會記者 彭雪華 台東縣 報導

車輛逾期檢驗被註銷牌照又行駛道路經查獲-罰很重!?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車輛因逾期檢驗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尚未辦理重新驗車及領牌手續者,續行駛道路經查獲,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繳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2倍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每年4月1日4月30日為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有車輛的朋友別忘了於規定內繳清使用牌照稅;另未依規定驗車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者,請儘速至該機關辦理驗車重新領牌,以免行駛道路被查獲,補稅又受罰。

上傳時間:2013-03-25 19:4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彭雪華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