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銷售「NEEN LED日光燈管」廣告不實,網路家庭公司與惠裕公司各罰5萬元
2013
04/03
18:05
天眼日報記者
陳珛宣
台北市
分享
分享
瀏覽 (268) | | | |
2013-04-03 18:05
天眼日報記者 陳珛宣 台北市 分享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網路家庭公司)及惠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惠裕公司)於「PChome 線上購物」網路平台銷售「NEEN LED日光燈管」,就其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處網路家庭公司與惠裕公司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網路家庭公司於其經營之「PChome 線上購物」網路平台,銷售由惠裕公司供應之「NEEN LED TLN2-B 2呎 9W白光日光燈管」、「NEEN LED TLN4-B 4呎 18W白光日光燈管」商品,其廣告宣稱「取得節能標章」,並於「NEEN LED同業最強」項下列出5點技術、產品效能與設計之優點,依整體廣告呈現方式,予人系爭商品獲有節能標章認證,以及NEEN之技術、產品效能與設計上為業界最高等級之印象。惟經調查發現,本項商品並未取得節能標章,亦無具體事證證明其技術、產品效能與設計優於同業,是以,上開宣稱與事實不符,有引起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由於網路家庭公司與惠裕公司均為本案之廣告主,卻未善盡各自所應盡之查證與真實表示之義務,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上傳時間:2013-04-03 18:0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珛宣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