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要導正漁船私運魚貨,及減緩漁業資源捕撈壓力,今年辦理拖網及延繩釣漁船專案收購。
收購期間從即日起7月31日止,有意願申請收購的漁船主可至屏東縣政府漁業科或屏東縣各區漁會辦理登記。
收購對象是領有拖網或延繩釣漁業執照的漁船業者;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展延換發拖網或延繩釣漁業執照或核准休業,而尚在展延或休業期限內。
專案漁船收購之收購價格如下:第1噸至第5噸每噸7萬元,第6噸至第10噸每噸6萬元,第11噸至第20噸每噸5萬元,第21噸至第50噸每噸4萬元,第51噸至第100噸每噸3.5萬,101噸至第500噸每噸1.8萬元,第501噸至第1000噸每噸1.3萬元,第1001噸以上每噸0.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