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為有效管制本縣各項空氣污染行為,每年均針對污染源特性擬訂相關管制計畫進行污染管制作業,舉凡移動源(如機車、柴油車)、固定源(如工廠、工業區)、逸散源(如營建工地、露天燃燒行為)等等皆為環保局的管制重點。
依據環保署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之監測資料顯示,本縣在98年度上半年整體的空氣品質與歷年相比有大幅度的改善。統計98年1至6月監測值發現在PSI(空氣污染指標)不良的站日數上計有11站日,空品不良比例為3.0%,較97年的3.9%為低;若與近五年之空氣品質相比較,除較94年不良比例略高外,較之歷年有顯著之改進。
若與雲嘉南空品區其他縣市相比較,本縣空品良好日比例(PSI≦50)為18.2%,較嘉義縣(15.0%)、嘉義市(14.4%)、台南縣(14.6%)、台南市(16.9%)為佳;而在PSI值的分析顯示本縣上半年度平均值為65.3,較之嘉義縣(69.7)、嘉義市(68.4)、台南縣(68.3)、台南市(67.8)等四縣市為低,顯見本縣在空氣品質的管制上達到一定程度的效益。
為加強各項污染管制計畫之執行成效,環保局亦訂有計畫管考機制,除每月進行工作內容的例行性查核外,對於計畫執行品質也有嚴格的要求,諸如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相關表單的填寫正確率以及對於民眾疑問的解說等等,都在環保局考核的範圍之中。另外,環保局也定期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核計畫執行成效,對於成效較差的部分提出建議改善方案,藉以提升計畫執行品質,進一步提高民眾滿意度。
而在環保署所公布97年度民眾滿意度調查方面,針對本縣共計調查有效樣本數為569份,整體之調查報告發現民眾對於烏賊車(包含機車及柴油車)改善、加油站油氣逸散改善、營建工地周邊道路污染情形改善等項目滿意度達六成以上;在工廠排放黑煙或農畜產業惡臭污染以及餐飲業排放油煙污染等情形認為還需要加強管制。整體而言,民眾對於雲林縣空氣品質的改善以及環保局的努力給予肯定,但仍有部分需要加強。
因此,環保局於98年度除持續各項污染管制工作外,針對民眾滿意度較差的項目增派人員加強查核,將先以輔導方式要求業者改善,若仍未改善者,則由環保局進行告發處份並限期改善,務求提升本縣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