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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加強取締露天燃燒、以確保空氣品質
2009
07/12
16:50
天眼日報記者
王秋堂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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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2 16:50
天眼日報記者 王秋堂 台南市 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幅員較其他行政轄區遼闊,常有民眾於空曠處燃燒整理環境後之稻草、樹葉、雜草、垃圾等,惟露天燃燒產生之濃煙不但造成粒狀污染物影響空氣品質,且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嚴重時亦會妨礙附近道路來往車輛之行車安全。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在各級防制區內不得有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或他人財物」因此,若有民眾露天燃燒廢棄物並經稽查人員查證屬實,可依同法第60條處以違規行為人最高100萬元以下罰鍰,故環保局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台南市環保局為維護轄區內空氣品質並提供市民朋友清新之生活空間,將嚴格取締違規露天燃燒之行為以維護空氣品質。而市民朋友若有發現露天燃燒情事,請逕洽台南市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反映。

上傳時間:2009-07-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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