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財產欠繳稅捐 小心信託財產及受託人自有財產移送強制執行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詢問,信託財產所生的房屋稅或地價稅逾期未繳納,是否會對信託財產移送強制執行,受託人的自有財產會受影響嗎?該局說明,依財政部函釋,信託財產所生的房屋稅或地價稅,屬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但書為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受託人不繳納,得對欠稅之信託財產為強制執行。又信託財產所應納的房屋稅及地價稅,是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因此受託人對於應納稅捐負有繳納義務,逾期不繳納,稅捐稽徵機關亦可對受託人自有財產為強制執行,以維護稅捐公平。該局特別提醒,若將財產設立信託予他人時,仍應關心受託人是否有盡到管理應有之義務;而受託人應本於善良管理人妥為管理信託財產,以免信託財產或受託人自有財產因欠繳稅捐而遭強制執行。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9;玉里分局:03-8882047轉212至213、23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