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繳稅款 開放線上繳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款如逾期繳納,可直接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透過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自動連結至該網站,進行線上繳稅。
稅務局說明,繳款書若逾繳納期限,依法規定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以往逾期未繳納案件,民眾僅能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核算滯納金臨櫃繳納,為提供民眾便利繳稅管道,並保障納稅人權益,自112年11月1日起,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提供自動加計滯納金功能,民眾只要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就能完成線上繳稅。但目前該網站僅開放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3種稅目(歸戶案件不適用),且為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之逾期案件,其他稅目或逾期30日以上之繳款書皆不適用。
稅務局提醒,逾期繳納稅款,除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外,若超過30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加收執行必要費用,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荷包失血。
如對繳稅方式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規定,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