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自99年5月開徵之房屋稅起,民眾除可至銀行或至便利超商臨櫃繳稅外,為了方便民眾,目前又多增加了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管道繳納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亦可提前於繳納期間開始日前5天繳納。
稅務局張局長特別提醒民眾,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多加徵15%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因此呼籲民眾收到稅單,請儘早繳納,如期繳納不但可避免加徵滯納金更可參加抽獎,可說一舉兩得。民眾可多利用多元繳稅管道,提前繳稅!儘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