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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如期繳納! 抽好禮活動!
2010
05/12
17:3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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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17:3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稅務局法務科服務宣導股12日指出,房屋稅於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凡於開徵期間如期繳納,皆可參加抽獎活動,有液晶電視、自行車等豐富好禮,提醒您只要如期繳納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稅務局張局長表示,現行繳納方式多元化,可利用現金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四家便利商店或各代收金融機構(郵局除外)繳納、也可利用ATM、電話語音轉帳、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等多元方式繳稅,除信用卡外不必負擔任何手續費(信用卡繳稅之收費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另外,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亦可提前於繳納期間開始日前5天繳納。

稅務局張局長特別提醒民眾,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多加徵15%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因此呼籲民眾收到稅單,請儘早繳納,如期繳納不但可避免加徵滯納金更可參加抽獎,可說一舉兩得。民眾可多利用多元繳稅管道,提前繳稅!儘早安心!

稅務局張局長說,民眾如有疑問可向稅務局法務科服務宣導股游芷萍,電話:331900轉811、812洽詢。

上傳時間:2010-05-12 17:3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義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